異哉!所謂總統連任問題 |
撰文:董峰政 (本文刊載於八十六年三月九日•自立早報) |
首先讓我們回顧一下近代歷史,民國初年袁世凱繼任孫中山先生的臨時大總統,由於處處受到國會掣肘,對政務無法為所欲為,改帝制的念頭於焉產生。故民國四年八月三日美籍顧問古德諾發「共和與君主論」、同月廿三日楊度等六人宣告成立「籌安會」,鼓吹帝制。同月廿六日楊度發表「君憲救國論」、民國五年元月一日,袁世凱公布為「洪憲元年」,正式稱帝。當年六月六日,袁世凱凱憤恚而死。袁世凱身邊的親信,昧於國際政治的潮流,竟異想天開的鼓吹袁氏稱帝,導致袁氏身敗名裂,羞憤而亡,令人不勝吁噓。在台灣一些所謂國王的人馬,如能重溫這段民國初年的歷史,總該會有一些啟示吧!
去年(民國八十五年)五月一日,李登輝總統才剛宣誓就職第九任總統,上任尚末及一年,最近卻又有一批好事者,如國代蔡重吉者流,吹起李總統再連任的號角。內政部長林豐正先生,也敲邊鼓的表示,李總統連任下屆總統並不違背憲法連任之規定!國民黨文工會主任蔡璧煌先生則表示,不要在李總統是否連任上大作文章,種種官場現形記,一一浮現在國人面前。彷彿讓人置於錯亂的時空中。 李登輝總統最近接見國民黨籍國代時,談到連任時強調:「總統也要遵守憲法,是否繼續競選連任中華民國總統,一切依憲法規定辦理,不會有個人的看法。」怪哉!競選總統當然是先要有個人的意願,怎麼會沒有個人的看法呢?其實李總統是運用目前最流行的「模糊理論」(Fuzzy)的策略,目的在保留個人最大的政治空間,就個人而言更可以揮灑自如。但就社會的觀點而言,卻是極不負責任的做法。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,是經不起歷史檢驗的。 民國七十七年元月十三日,故總統蔣經國先生病逝,李登輝先生宣誓就任中華民國第七任總統,任期二年餘。七十九年連任第八任總統,任期六年。八十五年又當選第九任民選總統,任期四年。本屆總統若服務任期屆滿,則前後就位計十二年,如還想再連任第十任總統,則將長達十六年之久,時已到西元二00四年,李總統的年齡亦高達八十二歲。所以儘管憲法增修條文明定:「總統、副總統之任期,自第九任總統、副總統起為四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,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。」但台灣的國民又如何忍心,讓年事已高的李總統,再如此操勞國事,也未免太殘忍了。所以「國王的人馬」如果真心敬愛李先生,就不要再有慫恿、鼓吹李先生再連任的動作,否則將陷他老人家於不義。質言之「愛他老人家,就不要再害他。」 「如果擔任立法院長,是一項榮譽,則不應當長期由一個人獨享。如果擔任立法院長,是一項負擔,也不應由一個人獨自承擔。」旨哉斯言,這是當年立法院長倪文亞先生,告別立法院的一段話。如果我們把這一段話的「立去院長」職稱,改為「總統」,不也是很恰當嗎?民主政治的精神,在於政黨的輪替,在於建立任期制度的建立,所以即使天縱英明如美國總統華盛頓,在連任屆滿八年時,即主動率先下野。如有不願下野者,則應依制度或輿論民意來給予制裁。一個人長期擔任某一職務,不外乎幾項因素:或不求長進,或為了維護既得利益,或自命不凡(真命天子),所以將國家興亡視為己任,民族存續之拯救者,故大發「民之所欲,常在我心」的大願。睽諸史實,任何有權力的職務,只要長期掌握,鮮不被濫用的,小如訓練中心教育班長、中如一般機關首長、大至一國的總統,絕少例外。所謂「權力令人腐化,絕對權力就絕對腐化」。 一向擁有自信、獨斷學者性格的李總統,如果再擔任下一任的總統職務,勢必會變成「腐化、神化、造化」的三化總統。這是權力、人性的本質使然,李總統恐無法跳脫政治歷史的宿命。李總統一向以「創造歷史」自居,想必不願看到這樣的結果吧!我以我們寄望台灣有史以來,第一位民選總統的李登輝先生,能成為台灣的「華盛頓」,不要再有「所謂總統連任問題者」的紛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