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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黨擺一邊,人民利益為優先
撰文:董峰政
(本文刊載於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九日•自由時報)
(本文刊載於八十八年元月三十一日•自立晚報)
年底三合一的選舉,正如火如荼的進行著,也如同往年一樣,抹黑、造謠、漫罵的選舉方式到處充斥著,尤其「口水之爭」更是天天上演,候選人就像演員,唱做俱佳,看得選民目不暇給。尤其是北高市長選舉,各政黨、各陣營更是壁壘分明,各扶其主,極盡醜化對方之能事,弄得社會到處風聲鶴唳、草木皆兵的現象,姑名之「選舉症候群」。

台灣由於實施民主政治,所以大小選舉幾乎年年舉行,按理說「選舉」已成家常便飯,可是台灣的「民主文化」尚未真正建立起來,所以每次選舉都要付出重大的社會成本。尤其執政黨為了鞏固政權,常結合派系、黑金來贏得勝選,結果造成選舉風氣敗壞。政黨原本是結合一群有政治主張、抱負、理想的人,殊料演變至今已成利益的分臧。美國前總統詹森說過:「我是一個人,一個美國人,一個美國自由人,一個美國民主黨黨員。」在政策考量時,他把黨派的利益放到最後,以此原則來看,各黨派在考量不分區立委名單時,尤其執政黨能不感到汗顏,愧對人民、國家嗎?各政黨齷齪的運作難道不怕「外慚清議,內疚神明」嗎?

每到選舉時,各項醜聞都會一一被掀起,其實醜聞充斥於社會各界,顯示了人「為惡的可能」,而這種「為惡的可能」便成為一切批判與反省的基礎,存乎此念,社會才有改革的希望。所謂「不要期待從政者變成天使」,因此「歌頌」只能保持現狀;唯有「批判」才能使社會更好。但是任何的批判,則要有「事實的根據」,否則就是抹黑、造謠,這是選舉文化的墮落,也成為社會負面的教育,早晚是要被唾棄的,所謂:「毀人不當,自形其陋。」同樣的如果以國家元首、全國最高行政首長、台灣省長甚至黨主席的身份,漫無目標,毫無原則的胡亂推荐一堆黑金候選人,只因為候選人是同黨的,屆時引狼入室,禍國殃民,這些推荐人祉就成為共犯結構的「政治撈仔」嗎?所謂「譽人不當,自彰其淺。」所以不管批判也好,推崇也好,除了主觀的感情外,還要有客觀的事實做為拿捏的標準。

在民主制度尚未完全上軌道之前,選舉乍看之下似乎是一團亂,但是「選舉」卻是民主政治重要的一環,也是必要之惡,否則無法落實人民「當家作主」的真義。俗話說:「有什麼樣的選民,就有什麼樣的政府」,所以與其要求政府端正選風,政黨大公無私、政治人物自清自律,不如由選民本身覺悟做起,以「一個人」或「一個台灣人」的立場來看待各種政治現象,不必要隨著政黨來起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