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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亮不亮有關係! ─評所謂「三明治投票法」 |
| 撰文:董峰政 (本文刊載於八十八年三月三日•臺灣時報) |
| 甫舉行完畢的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,雖說已順利誕生人選,但是這次選舉的過落,卻創了不少記錄,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「三明治投票法」,亦即前後包夾盯票的亮票方式,並對投票姿勢不佳者提出糾正。筆者來自全國首創「三明治教學法」的國立高雄餐旅專校,所以聞之「三明治」一詞特別感到興趣。只是不知這種全世界首創的「三明治投票法」能否列入金氏記錄,我們建請立法院秘書處提出申請,為我國的「政治奇蹟」再添一椿。
這次立院龍頭之爭,整個過程可謂驚濤駭浪、險象環生,高潮迭起,如能請專人拍一部紀錄片,必然有可觀之處。據報導執政黨為了勝選,不只是固票、更是亮票、監票、督票、盯票和嚇票,簡直可謂票票滴水不漏。其中最為人所詬病的是在立法院殿堂亮票的小動作不斷,透過電視畫面報導,國會議員亮票的動作醜態百出,遮遮掩掩,既不大方也不乾脆,標準所謂敢做不敢當,堂堂國會議員竟被當小朋友看待,還創造出所謂「三明治投票法」相互監票、盯票,簡直是「小學生向老師打小報告」的作風,這簡直對人格侮辱到極點。 遮遮掩掩的亮票,是為了想辦法取信他人,證明自己沒有出賣同志,國會議員沒有自己的自主性,就像「卒仔」,竟然被黨耍得團團轉,沒有人敢說不的勇氣,而且執政黨與最大在野黨還沆瀣一氣、有志一同集體亮票,這根本就像學生考試時集體舞弊,給國人立下了很壞的榜樣。立法院號稱全國最高民意機構,自己本身即是立法者,何必走法律的鋼索!乾脆立法表示院副長選舉時,得以亮票方式行使之,以示對黨、對人民負責,不就一切解快了嗎?何必儘耍一些「小人步」,事後還振振有詞,把國人都當傻瓜看待呢? 匈牙利詩人.巴比斯說過:「在罪行當中保持沈默者,是其共犯。」一場立法院龍頭選舉,說穿了只不過是爭個人的利益,爭黨的利益,扯不上什麼國家利益、可是卻把全民的價值混淆了,葬送民主政治的真義,「亮票」一事值得袞袞諸公反省之,尤其自稱道德性較高的民進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