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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考試也應符合公交法
撰文:董峰政
(本文刊載於八十一年二月廿一日自立晚報)
據報載考試院擬於今年四月中旬舉辦丁等特考,其中有關「電腦文書處理科」另外加考「中文輸入」實地考試,這項考試的舉行,對我國資訊教育的落實有著莫大的幫助。

然而按照各家補習班所刊登的廣告,皆聲明本次電腦打字輸入法限倉頡、注音、簡易三種輸入法擇其一種。本人亦曾直接向考選部查問,證實其內部有此項作業,只是尚未正式公佈而已。若果真做如此決定,這對國內中文電腦的發展是一項嚴重的傷害,吾人期期以為不可,其理由簡逑如下:

(一)今日在台灣的輸入法有多種,倉頡輸入法由於最早推出,再加上免費使用,故早期較為一般人所熟知。但以今天的觀點來看,它是一個不太合乎中國文字書寫習慣的輸入法,後起之秀的輸入法(如:大易、行列、嘸蝦米等輸入法)大抵依中文字「筆順」的觀念研發而成的,比倉頡輸入法合理得多,也更為容易學習。如今考選部卻硬性規定限某一種輸入法,無異是開倒車,基至是一種誤導。

(二)台灣由於深受升學主義的影響,一向有考試領導教學、謮書的現象。所以請考試官員們在訂定政策之前,宜博採眾議,了解整個社會的脈動,或資訊界的最新潮流,尤其是有關技術性的考試,然後才擬訂具有「前瞻性」「領導性」的政策,應避免產生「閉門造車」的現象發生。

(三)任何輸入法都只是一種資料輸入的手段而已,重要的是如何把大量資料迅速而又正確的加以處理。尤其是在教育部還沒有統一輸入法教學,及其他學術單位尚未對各種輸入法作嚴謹的評估之前,考選部實在沒有任何的理由規定輸入法的方式,如今如果只圖一時考務的作業方便,而訂出不週延的政策,其對資訊教育的傷害,恐怕是難以估計的。

事實上每種輸入法或各有其優劣點,但站在其本位主義及商業利益的立場,恐都會認為自己的輸法最佳,這時政府居於裁判者的立場,最佳的選擇便是「自由開放」,一切透過「市場機能」來運作,這也才真正符合「公平交易法」的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