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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請勿當壞榜樣
撰文:董峰政
(本文刊載於八十一年五月廿四日自立晚報)
台灣目前的教育可謂弊端叢生,教育部的姑息與縱容,是最大的原因。

大家都知道「教育無它,唯榜樣而已矣!」,然而主管全國教育的最高單位─教育部,卻常表現「壞榜樣」。就以本學年度教育部所推動的「校園誠實專案」,就是一件極荒唐的政策,因為各校為因應毛部長所推行的誠實運動,拼命在校園裡製造一些所謂「誠實活動」的資料,以參加教育部所舉行的評比。教育部還煞有其事的宣佈大專院校誠實活動的等第,前十名還頒發一百五十萬元的獎金。為了推行誠實運動,結果造成校園更加的形式化與虛偽化,這應該是今年度教育界最大的校話。

再則教育部由於「天高皇帝遠」,也許不盡了解各大專院校的實際狀況,但總該知道「人」是所有教育政策推動的關鍵,所以對教師資格的考核,尤其各級學校的校長與一級行政人員的資格,更應該按教育部之規定嚴格考核與督促改善。然而教育部並未按自己的規定加以實施,法規形同虛設,造成私校很多惡形惡狀的怪現象,教人難以理解,如果今天台灣的教育是失敗的,那教育部是難辭其咎的!今以八十學年度全國私立專科學校為例,以證明吾人所言不虛。

全國私立專科學校計有五十八所,校長資格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,計有14人,佔全部百分之二十四。教務主任資格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,計有11人,佔全部百分之十九。訓導主任資格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,計有22人,佔全部百分之三十八。總務主任資格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,計有35人,佔全部百分之六十二。如眾所周知,今天台灣的教育相當的普及,學歷普遍的提高,博碩士不乏其人,如何會有這麼多不合格的「黑官」,一言以蔽之,「私心自用」。校長資格不符合者,是董事會的私心自用。最微妙的是,總務主任不合格者,竟高達六成以上,明眼人一看便知道,這是校長的私心自用。教育部竟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容許這種違規的現象長久的存在,這如果不是官、校勾結,便是教育部的無能。(註)

誠然教育的改革是千頭萬緒不止一端,甚至有些教育政策常有仁智之見。但在用人資格的審核應無爭辯的餘地,「非不能也,不為也」。教育部如果連這種「程序的合法」都無法維持的話,那還好意思再說什麼道理,給全國莘莘學子聽嗎?最後籲請教育部往後能多樹立一些「好榜樣」,讓國人仿傚吧!

註: 不符教育部資格者的資料來源係依據:教育部技職司編印之公私立技職學校一覽表(八十學年度)。